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5.15政务公开日
    “5.15”政务公开宣传之无线电管理工作系列宣传(四)
    时间:2021-05-14 09:38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点击:

    无线电科普知识(二)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1.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

    2.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

    3.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无线电科普知识(三)使用哪些无线电频率可以不取得许可?

    1.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制式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

    2.国际安全与遇险系统,用于航空、水上移动业务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国际固定频率;

    3.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频率。

     

    无线电科普知识(四)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实施主体是哪个部门?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范围内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分配给交通运输、渔业、海洋系统(行业)使用的水上无线电专用频率,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许可;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分配给民用航空系统使用的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实施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