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梯队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要求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择优组织属地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做好产品与企业的申报工作,以便推动国家、省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政策的落实。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把握时间节点,督促参与申报企业严格按照《通知》中申报时间(5月20日至6月30日)登陆辽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nqypt.cn或zjtx.lnqypt.cn注册申报,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6月28日前将属地内暂不具备条件但有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填报“专精特新”培育库参考表报市工信局。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按照《通知》要求纳入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将作为省级梯度培育企业以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候选企业。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参与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的申报推荐文(含申报企业名单)、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五、联系人:姜京利 联系电话:2290087 邮箱:jxwzxqyc@126.com
(予以公开发布)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