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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8-31 13:51 来源:综合科 作者: 点击:

    张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已经收悉,经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一、2020年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去年,在我市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运营困难比较大的不利条件下,市民营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积极推进各成员单位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的平稳发展。

    一是制定扶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围绕我市发展战略抓好政策落实。为扎实推动“两翼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民营办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基础上,制定了鞍山市《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持续推动市委办《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激发我市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活力,市民营办起草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经过两轮座谈、两轮征求意见并修改后,在与省民营办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意见》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营造民营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优质高效的服务和激励关怀与培养四个方面做出了相关安排,《意见》的出台必将为我市企业家倾心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二是积极推进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为积极对抗疫情影响,推动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我市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企业减负工作,着力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阶段性减免企业用电和社保等成本、全面实施减税降费等方面下功夫,2020年调整编制了《鞍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鞍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鞍山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清理拖欠无分歧账款10.75亿元,优惠企业电费18300.3万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共计1347万元, 降低企业用水成本共计236万元, 累计免征中小微企业和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15.76亿元;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特定服务行业免征增值税、重点企业增量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房土两税”及社会保险费优惠及免征等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及时落实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鞍山市出台了《鞍山市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实施细则》、公布实施了《鞍山市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鞍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及《鞍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指引(试行)》,持续推进工业项目弹性年期出让、“标准地”出让制度,执行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政策,降低企业土地取得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鞍山市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旨在服务各类产业,做好企业用地政策指引;落实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我市共受理减免申请1256件,累计减免租金1901.99万元;疫情期间,为稳定就业,开展春风一号带薪培训工程,按照每人1000元和200元分别直补企业和培训机构,637户企业15555名职工参加培训;对各类协会开展清理整顿,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向企业派捐索捐、强拉赞助、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三是完善以融资为中心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2020年,为抗击疫情影响,助力复工复产,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的中小微企业共有1189户,涉及贷款1719笔,贷款金额50.39亿元;实施临时性延期付息的中小微企业共693户,延期付息金额1.50亿元;全年累计召开全市大型银企对接会四次,按行业、分领域组织专项对接会30余次,10家单位与银行机构签约了11.7亿元信贷合同;注重精准服务,强化“一对一”融资方案,为森远路桥、天丰公司等20余家企业进行了专项对接,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我市创新融资方式,市科技局、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贷款三方合作协议,增加了“风险补偿+银行+担保”的新模式,由原来的一个单一银行的一个单一产品的合作,拓展为与科技担保公司的全部银行的合作,可以提供更多轻资产、无抵押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即合理分担了银行信贷风险,也有效带动信贷资源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2020年为企业提供贷款2630万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助力企业的创新发展。

    四是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小微企业转型发展,我市加强资金政策引导,为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水平,支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300万元,实际下达560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15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及“两化”融合补助;鼓励企业参与军民融合,2020年预算安排军工企业资质认证奖励补助资金160万元,县(市)区配套资金120万元;全年共向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争取项目23项。其中国家项目1项,省项目22项;先后出台“民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钢都英才计划”、“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2020年共兑现后补助资金3756万元;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借助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等优势,建立企业的研发机构,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市政府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举办10期网上科技成果发布会,发布近200个科技成果,2020年获批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技术合同登记额完成15.1亿元,转化科技成果项目90个。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鞍山市民营企业改革重组的实施意见(试行)》,先后三次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改革重组情况调查,建立了民营规上工业企业改革重组项目库,对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派驻专班,有力推动了企业走出困境,焕发生机,海城石油机械和正华新兴科技集团公铁联运集装箱专用汽车列车项目,鞍山钢铁炉材科技和鞍山市和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混改项目,国锐化工和中民公司己二腈项目等多个重组项目实质完成,全市共有25户企业进入改革重组通道,其中16户企业已改革重组成功,9户企业正在进行之中。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并促进支持民营企业政策落实。以市民营办为依托,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以市减负办为依托,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更新民营办及减负办的人员配置,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调度民营经济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展,对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跟踪督促,全面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民营经济数据统计分析,为更好的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依据。2021年,在继续抓好《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文件落实的基础上,重点促进《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落实落地,市民营办将对《意见》进行任务分解,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企业。

    二是进一步强化资金支持。持续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形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融资体系,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实际需求,不断创新金融平台、产品和工具,推广“工行e抵快贷”“网贷通”、中行“信贷工厂”“税贷通宝”和建行“云税贷”等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满足民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搭建融资平台,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议、“银行行长线上行”和“银行行长县区行”等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方式提供精准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为依据,鼓励备案担保机构多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发挥应急转贷扶持资金作用,专项用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应急转贷,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加快发展民间小型金融机构,支持和发展民间产业投资基金及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

    三是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抗冲击能力,引导企业向技术变革,内部管理改革索要红利,继续推进民营企业改革重组,综合运用市场调节和行政引导,推动达成意向的重组项目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引导企业走出困境,贯彻全省“三篇大文章”工作精神,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通过招商引资、内部孵化等方式培育一批高质量重组项目,形成牵引效应,有针对性的开展建链强链补链,组织召开全市产业链对接大会,依托市场机制,打通各产业链条堵点,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畅通产业循环,引导全市产业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借助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等优势,建立企业的研发机构,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技能大师工作站等高技能培养载体建设,打造技能人才素质提升的平台,为鞍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分梯度培养创新型企业,加强雏鹰、瞪羚等科技企业的孵化力度,加大对专精特精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适时举办全市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优秀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比赛,在全市营造积极的创业创新氛围。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依托各行业重点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强各类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党和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具有对市场信号敏感、对市场反应敏锐、对行业政策熟悉、对行业趋势了解的独特优势,我们将促进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职能,立足自身角色定位,整合协会内分散的资源,通过居中协调、自律等手段引导行业内企业形成协同效应,增强对外话语权,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充分发挥鞍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完善功能建设,通过中介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线上线下智库咨询、设计咨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等综合服务,切实打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确保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