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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决算
    时间:2021-09-24 13:50 来源: 作者: 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

    概    况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成立于2018年9月,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挂鞍山市工业研究院、鞍山市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鞍山市政银企业对接服务中心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以及转型升级进行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预测建议和政策建议。

    (二)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研,为相关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发展指导、协调服务。

    (三)开展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产学研用对接、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合作,收集整理产业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相关信息,建设产业智库、行业专家库,为产业发展迈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提供支持。

    (四)研究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关键性、基础性、共性需求,提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的投融资政策建议,为项目实施提供相关服务。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承担行政区域内节能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审批代办、跟踪服务、投诉受理、业务培训、法律援助、信息收集、专家咨询、组织协调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 承担全市无线电监测、无线电技术服务等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分支机构1个

    鞍山市节约能源服务中心。

    2、内设机构12个

    党政群工作部、装备发展部、冶金发展部、矿产品发展部、化工发展部、消费品发展部、新兴产业发展部、综合规划部、项目服务部、产业金融部、法规及平台服务部、企业服务部。

     

    第二部分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36.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39.0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9.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3%。主要是结转经费结余40.29万元、结转待支付新老职工住房补贴56.71万元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15.54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补发2017年度参公人员目标奖;二是2019年按照要求补发2018年度工资调增,三是2019年单位重新组建实现集中办公发生搬家费等,为此201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1438.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38.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12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3.39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补发2017年度参公人员目标奖;二是2019年按照要求补发2018年度工资调增,三是2019年单位重新组建实现集中办公发生搬家费等,为此2019虽有部分人员因机构调整转入,支出有所增加,但总体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7.83万元。

    主要是经费节约剩余、待发放驻村人员补助、待发放老职工住房补贴、待缴调出人员职业年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83万元,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3.39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补发2017年度参公人员目标奖;二是2019年按照要求补发2018年度工资调增,三是2019年单位重新组建实现集中办公发生搬家费等,为此2019虽有部分人员因机构调整转入,支出有所增加,但总体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65万元,占7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8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65万元,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920.11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入,工资和人员费用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8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5%,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节约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病亡抚恤和驻村人员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配缴养老保险113.5万元和配缴职业年金46.3万元;退休人员保障支出36.8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5.8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配缴住房公积金86.53万元和新老职工发放和缴纳住房补贴119.35元,其中新职工住房补贴包括2019年部分(2020年补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严格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管理、节约支出。比上年增加0.59万元,增长56.73%,主要是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增加等原因,但未超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主要用于燃油和车辆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0.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54.95万元,比上年减少21.68万元,降低28.3%,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严控管理,疫情期间调研工作暂停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待处置报废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6日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