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担保机构:
根据《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辽中小企发〔2008〕19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备案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年检对象:
已取得《鞍山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备案登记证书》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备案年检要件:
1.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证件)复印件。
2.担保机构备案证书(副本)。
3.担保机构备案证年检登记表。
4.担保机构变更情况表(无变更不填)。
三、备案年检时间
请各担保机构于11月25日前将上述要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与金融结合科。
联系人:蔡晓智,联系电话:2290033。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