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鞍山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和弘扬鞍山工业文化和鞍山工业文明,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等八部门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鞍山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文件精神以及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鞍山市市级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再次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8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 系 人:刘雨 0412-2290085
电子邮箱:assgxjcyk2022@163.com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十八号(邮编:114009)
附件1:鞍山市市级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鞍山市市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附件3:鞍山市市级工业遗产申请书
附件4:鞍山市市级工业遗产核心物项增补备案表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