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结合鞍山市中小企业及主导产业优势,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在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未发生重大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单位须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能力和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优先考虑在我市有相关行业成功案例的服务商。
3.申报单位须同意公开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目录(动态更新),积极配合开展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调研、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撰写、试点创建期间调研督查、年度绩效自评等工作。
4.申报单位须参考省工信厅编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附件1),确定自身服务定位,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智能装备及自动化产线服务商、上云上平台服务商、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与培训服务商等。
二、征集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市工信局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布。
3.对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库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不定期调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开展申报,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附件2)、《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2.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收集汇总后,对申报单位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于7月15日前,将《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式两份刻录光盘)报送至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健峰,联系电话:2290082
邮箱:aszhb03@163.com
附件:1.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
2.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3.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