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等八部门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鞍山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文件精神以及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鞍山市市级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6日至8月10日再次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对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接受采纳,目前已根据意见对文件内容做部分修改。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