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3〕49号)要求,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两级综合评估,现将2023年度鞍山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三季度)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崔鸥
联系电话:2290087
附件:2023年度鞍山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三季度)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