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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优化我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第005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1-06 14:02 来源:综合科 作者: 点击:

    崔海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融资扶持力度”

    一是稳定金融资源供给。定期召开全市信贷调度会,引导银行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向上争取信贷计划,用活用足支小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性工具,鼓励法人银行努力提高再贷款使用规模,扩大政策覆盖面,同时进一步降低使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及时提供资金支持,响应“减费让利”相关政策,落实惠企方案,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融资及还款压力。

    二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在线下银企对接会议基础上,会同行业部门、属地政府,灵活组织“政银担企对接”“项目路演”“金融沙龙”等多元化、多层次的互动活动,宣传各银行的创新金融政策以及国家相关利率政策,构建常态化政银担企对接机制。目前,已与工信局、海城市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联合开展3场“政银担企”精准对接会,汇总参会企业融资需求12.13亿元。印发了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支持普惠小微、乡村振兴等领域的部分特色金融产品手册300本。会后跟踪对接成果,解决企业资金问题,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质效。

    三是推广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启动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金融发展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鞍山区域版块正在加快宣传、推广,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入驻,提高政银企信息对接效率,切实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融资问题。

    四是开展首贷续贷服务优化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首贷+续贷中心建设,分层次、有重点地向铺设区域性、个性化的市县联动首贷续贷服务网络,以点代面扩大服务辐射范围,全市设置“50+”服务站点和100名专业人员,保证我市首贷、续贷全覆盖、无死角,推动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续贷周转、政策宣传、咨询服务等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是建立重点项目融资项目库。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的民营中小企业,会同市人民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科技、绿色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库,汇总更新项目54个,拟贷款总额27.75亿元。项目库建成后,加大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建立金融服务专班,邀请了26名项目管家进组,梳理汇总了“521”市级重点项目和54个工业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针对其中的民营中小企业进行筛选,梳理出有效融资需求,实地走访进行对接。

    六是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按照资本市场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层次划分和准入条件,分类发掘储备上市后备企业;分层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设立省、市两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开展全覆盖培训等活动为企业上市提供全过程服务;加强企业上市宣传引导并积极为企业降低上市成本。

    二、关于“加大对本土企业的扶持力度”

    牢固树立“建设与监管并重、便民与利企并行”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着力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为我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出台《鞍山市行政权力下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和运行管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放而不管”现象。对2014年以来市政府下放的396项权力事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根据全省放权底线最新要求、基层承接实际情况和审管协调联动需求,收回市本级权力109项。公布《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明确334项行政许可事项底数,有效解决行政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变相许可仍然存在等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问题。推进审批服务在开发区闭环办理,明确委托和受托机关的权力义务及法律责任,合理划分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工作职责,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确定立山区向高新区赋权217项、铁西区向经开区赋权83项。

    二是着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更新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增设智能检索、审管互动等模块,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政务数据生成汇聚和开放共享,全市累计制作电子证照218种,上传数据404.9万条,电子印章调用率已达到100%,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高频证照实现实时调用、在线核验,市县两级1035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我市网上申报率已达92.87%,住房公积金缴存、教育缴费等132项高频民生事项上线“辽事通”实现“掌上办理”。

    三是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以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为核心出台“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方案,着力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推出三批次共20个“一件事”主题应用场景,累计办理实际业务3870笔,惠及企业群众1.7万余人/次。持续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市本级实现783项事项“马上办”、185项事项“容缺办”、65项事项“承诺办”,全市有35项事项实现“秒批秒办”、70项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深入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印发市本级“综窗”改革方案,组织25个部门的460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场服务、项目建设、社会管理三类综合窗口开展审批服务。积极扩大“区域通办”范围,推进数据共享和要素统一,目前,已有106项沈阳都市圈通办和109项“跨省通办”事项上线运行。

    三、关于“解决用工难问题”

    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的通知》(鞍委发〔2022〕5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将鞍山户籍毕业生纳入我市高校毕业生生活和购房补贴范畴。2022年1月1日之后在鞍工作的鞍山籍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可以领取800-12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

    四、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是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要求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涉及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其他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全面进行梳理,同时将部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二是灵活运用第三方评估机制。把专项执法行动与第三方评估工作开展有效结合。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的过程中,以单点切入,辐射全局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对被评估单位当年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时,按照“净源”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内容,将部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创新建立了以一建、二立、三规范为主旨核心的《鞍山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有效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预警警示作用,及时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降低妨害市场经营破坏公平竞争环境风险。

    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

    积极构建“1+54”人才政策体系。2022年以来,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以“钢都英才计划”若干政策(2.0)版为主轴主线,以54个配套实施细则为网络支点,系统化、集成式推进人才政策体系创新,加快提升人才集聚能级,全力打造人才建功立业、创新创造的“强磁场”。升级后的“钢都英才计划”(2.0版)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以开放的姿态提升人才待遇,对引进和本地培育的人才一视同仁,待遇相同。例如2022年以后我市全职引进的博士和本地培养的的博士均享受每月2500元共3年期的生活补贴;特别是《鞍山市民营企业职工、农村实用人才职称晋升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中“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的奖励政策,对本地民营企业职工的专业技术提升有着积极的激励作用。对本地原有存量人才按照《鞍山市人才分类目录》进行A—D类人才认定,享受“钢都英才卡”、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研修培训、联系服务等相应层次的支持保障或激励奖励政策。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