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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06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1-06 14:08 来源:综合科 作者: 点击:

    马子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稳定金融资源供给。围绕推动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总量有效增长,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定期召开全市信贷调度会,紧盯全年目标投放任务,引导银行机构主动找差距、补短板,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向上争取,用活用足用好政策性工具,鼓励法人银行努力提高再贷款使用规模,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同时进一步降低使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及时提供资金支持,响应“减费让利”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及还款压力。

    二、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围绕助企纾困,更大力度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融资协调服务,创新金融服务,会同行业部门、属地政府,灵活组织“政银企担对接”“金融沙龙”等多元化、多层次的互动活动,畅通企业银行间沟通途径,鼓励金融机构扑下身子深入企业,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编印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支持中小微企业部分特色金融产品手册300本,并分发给参会企业,帮助企业匹配符合自身发展的金融产品,打破信息壁垒,推动实现银企共赢。

    三、细化融资项目库建设。建立重点项目“白名单”动态管理机制,会同市人民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库,定期汇总更新,聚焦民营中小微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实地走访完成对接,并持续跟进对接成果。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融资保障,加大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建立金融服务专班,邀请项目管家进组,定期跟踪、统计、分析对重大项目支持情况,科学运用各类金融资源,合理增加和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供给。

    四、推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辽宁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旨,采用金融科技手段,建设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市金融发展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和区域版块建设相关工作,确保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促进银企准确对接,让资源和服务更接地气,切实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等融资问题。  

    五、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出台《鞍山市行政权力下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和运行管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放而不管”现象。对2014年以来市政府下放的396项权力事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根据全省放权底线最新要求、基层承接实际情况和审管协调联动需求,收回市本级权力109项。公布《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明确334项行政许可事项底数,有效解决行政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变相许可仍然存在等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问题。推进审批服务在开发区闭环办理,明确委托和受托机关的权力义务及法律责任,合理划分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工作职责,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确定立山区向高新区赋权217项、铁西区向经开区赋权83项。

    六、着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更新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增设智能检索、审管互动等模块,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政务数据生成汇聚和开放共享,全市累计制作电子证照218种,上传数据404.9万条,电子印章调用率已达到100%,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高频证照实现实时调用、在线核验,市县两级1035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我市网上申报率已达92.87%,住房公积金缴存、教育缴费等132项高频民生事项上线“辽事通”实现“掌上办理”。

    七、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以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为核心出台“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方案,着力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推出三批次共20个“一件事”主题应用场景,累计办理实际业务3870笔,惠及企业群众1.7万余人/次。持续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市本级实现783项事项“马上办”、185项事项“容缺办”、65项事项“承诺办”,全市有35项事项实现“秒批秒办”、70项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深入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印发市本级“综窗”改革方案,组织25个部门的460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场服务、项目建设、社会管理三类综合窗口开展审批服务。积极扩大“区域通办”范围,推进数据共享和要素统一,目前,已有106项沈阳都市圈通办和109项“跨省通办”事项上线运行。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