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营商与互动 > 惠企政策
    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之——我市13家企业获评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3年度第四批)
    时间:2024-03-13 10:06 来源:中小企业发展科 作者: 点击:

    近日,辽宁省工信厅公布了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度第四批),我市海城市牌楼镇红旗镁砂矿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获评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3年度第四批)。

    创新型中小企业一般是指具有较健全的创新机制,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年可申报,季度评审。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平台或服务商到各县区进行政策宣讲,审核期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优质中小企业拓展资源参加各类对接会、展览会。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创新型中小企业163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6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户。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