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发展小微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认识,助推制度保障落实到位
一是在政府框架下开展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深化拓展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功能应用,提升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水平。突出公布扶持政策文件、申请扶持导航和公示、扶持政策实施信息和小微企业库“四大功能板块”建设,探索提升抓落实能力的具体路径,建立小微企业名录数据下载应用制度,各单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共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着力在推动惠企政策兑现落实上攻坚突破。聚焦当前惠企政策制定部门各自为政、兑现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重新梳理公开惠企政策清单,分类确定事项兑现方式,优化兑现专窗,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强化政策兑现跟踪督办,切实打通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已组织各地区、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出台和执行的惠企政策文件以及落实上级政策的实施细则,着力推动政策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已在省政务服务网“政策服务”栏目新增发布政策原文42条,收集新增“免申即享”“直达快享”项目151项,相关服务指南正在陆续上报省营商局审核;已将市本级和各地区的88条惠企政策原文、辽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61个“免申即享”和17个“直达快享”服务指南通过“项目管家”向企业推送。
三是进一步拓宽惠企政策线上宣传渠道。已在鞍山政务服务网和市营商局网站增设相关栏目链接至省一体化平台,新增惠企政策原文陆续在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助企纾困政策专栏”发布,扩大政策知晓度。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惠企政策兑现情况开展调研,召开辖区内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惠企政策资金到位情况以及惠企政策兑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并发放调查问卷,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已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企业反馈的具体问题。
二、助企发展,解决制约发展瓶颈问题
一是推进市金融服务平台工作。我市金融服务平台设置企业信用画像、融资需求发布、银企融资撮合等多个金融场景,汇集了银行、保险、基金、担保等多元金融服务主体。平台将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描绘企业信用画像,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评估、贷中审批、贷后预警等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决策审批效率、降低信贷风险,切实解决市场经济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融资问题。
二是设置首贷户窗口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市金融发展局联合人民银行在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首贷户服务专用窗口”,搭建政银联动平台。开展“首贷续贷服务优化提升工程”专项行动,分层次、有重点地铺设区域性、个性化的市县联动首贷续贷服务网络,各银行机构设置首贷续贷实体服务点47个。帮助我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解决贷款难的问题,从而有效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助力小微企业经营发展。
三是灵活开展线下政银企对接活动。提升政银企对接频次,主动收集企业融资诉求,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动态情况,组织精准对接,推动信息有效共享,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需求。2024年,已与市科技局、立山区政府等联合开展3场“政银担企”精准对接会。印发了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支持普惠小微、乡村振兴等领域的部分特色金融产品100余册对企业进行宣介。
四是强化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对接。我市各行业部门、县(市)区政府,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库,引导银行机构扩大投放规模和结构优化调整,加大对制造业、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等中长期贷款投入,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要素保障。2024年一季度,会同市人民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科技、绿色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库,汇总更新项目62个,拟贷款总额37.45亿元。及时向银行机构进行推介,实现及时对接、专项对接。
三、优化环境,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全力支持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当好经济安全“守门员”。市公安局不断拓展涉企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发挥“云端”打击主站模式优势,强化案件督导、分类智慧、跟踪问效,把破大案与办小案件、案件侦办与追赃挽损深度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案件侦办质效。
二是坚持问需于企、问策于企。妥善平衡管理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合规健康发展,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市公安局定期召开企业恳谈会,帮助和指导企业避免自身内部发生职务犯罪、避免遭受经济犯罪侵害,并针对生产经营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建议,提升对企业的常态化联系、专业化服务。
三是牢固树立“规范执法”工作理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企业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当好市场公平“护航员”。市公安局通过举办经侦大讲堂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办案民警执法办案水平,确保办理涉企案件实体与程序并重、质量与效率兼顾,依法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政策指引,严格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促进协同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建设产学研联盟、技术创新中心等形式,吸引高校院所加入并进行协同攻关。对民营企业持续提供各类培训服务,围绕科技企业申报、项目管理、产品设计、营销策划、税收减免等方面开展政策宣讲,切实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开发能力、项目策划能力,并组织科技成果发布对接,邀请专家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举办民营企业家大讲堂、企业家座谈会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时代表率”等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
二是加大对高成长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鞍山市持续加大对高成长型民营企业等创新载体的支持力度。其中,对建立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与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建立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平台的单,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与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建立I类、II类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分别给与5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是加大创新型人才支持力度。对于战略科技人才,给与最高400万元薪酬和购房奖励;对于“带土移植”团队,给与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对于柔性引进的专家团队,按照年薪20%-30%比例给与奖励。对市级以上专家人才,在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返还三年,随迁配偶可按原身份安置工作,子女可在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每年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就医问诊实行“绿色通道”,在景区、车站享受VIP待遇。2023年全市新认定高层次人才142人,入选省“兴辽英才计划”41人,创历史新高。同时,落实“钢都英才卡”制度,全年重点为57名博士等人才办理子女就学择校,为3名人才办理配偶随迁安置,组织99名人才参加健康体检,全市24家A级以上景区面向人才免费开放。
四是重点支持企业人才发展。成立非公经济年轻一代联合会;积极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形成鞍山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人才库”和“精英池”,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市委组织部在研究制定鞍山市人才振兴政策中,将重点支持企业人才发展。赋予经济贡献大、科技创新强的企业一些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名额,允许相关企业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人选并享受政策支持;支持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让他们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保障待遇,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对于外地来鞍参与央地合作、国企混改等重要战略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才,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人才开展“揭榜挂帅”攻关及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开展助力鞍山民营企业入校引才主题活动,主动带领鞍山“8+1+4”产业方向的百家企业深入全国百所高校开展招聘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改革人才认定考核奖励机制,降低人才职务、“帽子”、“头衔”在认定标准中的影响比重,让更多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人才享受政策。
此复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