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省工信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资源〔2023〕129号)及《鞍山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要求,2024年11月19日-11月27日,我局对海城市腾宇水泥空心砖厂(评价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后英集团海城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评价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备案公示。截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不同意见,现予以公布。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