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第一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4〕8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产业大脑”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以数据驱动重点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实现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辽宁省第一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大脑”榜单
围绕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重点产业集群组织开展“产业大脑”建设试点,揭榜挂帅榜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产业大脑”建设单位在鞍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及社会组织。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整零共同体”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等联合建设、联合申报,联合揭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产业大脑”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突出。产业集群(细分行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在50亿元以上;拥有健全的产业链条,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衔接紧密;产业集群内企业有较强的成长性,拥有一批省级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
(2)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业集群(细分行业)内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需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曾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3)揭榜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信用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见附件2)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2.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对揭榜单位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产业大脑”揭榜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产业大脑”试点名单。
四、资金支持
对于列入“揭榜挂帅”清单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不超过产业大脑建设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可先给予牵头建设单位100万元启动资金,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后续补助。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产业大脑”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把关审核。
2.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人:唐健峰,2290082
邮 箱:gxjlhk@163.com
附件:1.辽宁省第一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榜单
2.辽宁省“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
3.辽宁省第一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
4.辽宁省“产业大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5.辽宁省“产业大脑”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