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发展,根据《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产业〔2024〕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鞍山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鞍山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