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整合相关资源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结合鞍山工业企业及主导产业现状,现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在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未发生重大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单位须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能力和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能准确理解并运用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优先考虑在我市有相关行业成功案例的服务商。
3.申报单位须同意公开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目录(动态更新),并承诺在数字化改造项目中以优惠价格向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积极配合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调研、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撰写、年度绩效自评等工作。
4.申报单位须参考省工信厅编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附件1),确定自身服务定位,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智能装备及自动化产线服务商、上云上平台服务商、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与培训服务商等,并参照《制造业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明确产品适用场景。
5.申报单位须接受市工信局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对其服务过程及质量的监督检查,配合市工信局进行服务能力水平与服务效果的评定,配合市工信局的动态管理。
二、征集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市工信局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布。
3.对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库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不定期调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开展申报,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附件3)、《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清单》(附件4)、《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汇总表》(附件5),并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2.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收集汇总后,对申报单位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于3月25日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至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非在鞍注册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我市的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健峰,联系电话:2290082
邮 箱:gxjlhk@163.com
附件:1.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
2.制造业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参考指引
3.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4.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清单
5.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汇总表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