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省工信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资源〔2023〕129号)及《鞍山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受企业委托,辽宁龙辉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对鞍山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鞍山昊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经专家评审,评价过程及结论符合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各相关部门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
联系电话:0412-2290062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6号(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