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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工信发[2025]9号)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5-11-10 15:45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各相关电力用户:

    为充分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促进全省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抓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利契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84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重点任务进一步强调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国网鞍山供电公司要组织公司内各相关部门及各供电分公司严格按照省文件明确的实施范围、电价标准、交易方式和申请流程,统筹推进业务办理、系统调整、计量装置更换等工作。确保2026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用户按新政策开展电力市场清分结算,保障政策平稳落地。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要与属地供电分公司建立联动机制,对照省文件“实施范围”要求,在属地电网企业受理用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共同开展用户现场认定工作。重点按照省文件明确的实施范围,对申请用户的取暖方式(是否为电能直接转换热能或热泵技术驱动)、计量装置(是否单独装表计量)、交易身份(是否为电力市场批发或零售用户)、供暖服务对象(集中清洁供暖服务不含工业生产用热)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认定结果真实准确,杜绝不符合条件的用户违规享受政策支持。

    三、各县(市)区工信局要联合属地供电分公司,通过线下宣讲、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重点说明电价优惠、交易规则、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等核心内容,让用户准确理解政策红利,引导符合条件的用户积极申报,确保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四、请国网鞍山供电公司汇总全市准入情况,各县(市)区工信局汇总本辖区准入情况于每年供暖期前报市工信局备案,本年度准入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6年1月5日前报送。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