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鞍钢集团: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2026年度辽宁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6〕3号),现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
(二)规模化培育基础级智能工厂。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3)梯度培育智能工厂,同步做好基础级智能工厂复核工作。请分别于4月9日前,12月25日前将通过复核的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附件6)同步报市工信局。
(三)推荐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省级数字化车间,组织本地区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申报说明详见附件4),并于4月8日前择优推荐至市工信局(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盖章版纸质件各两份)。申报工作通过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lqt.gxt.ln.gov.cn)开展。
(四)培育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请铁东区工信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卓越级智能工厂跟踪服务和经验总结,做好示范推广。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智能工厂争创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省工信厅将于5月30日前完成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申报工作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五)培育海外智能工厂。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有关要求,首次梳理海外智能工厂情况。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制造企业出海情况,推荐一批有基础、有意愿共同推进海外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的企业,于3月19日前将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名单(附件5)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培育重点工作。
(二)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贾浩琛
电话:2290082 邮箱:gxjlhk@163.com
智能制造评估平台 技术支撑
电话:010-64102844
附件: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7日